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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企業・電商監管角色

印尼 PMSE 登記:電商經營者的適用範圍

用合同賣方、系統營運者與出貨路線,判斷需要處理哪一項登記。

「PMSE 登記」並非每個網上賣家都申請同一張證書。香港公司經營印尼電商,須先分清自己是銷售商品的商戶、提供交易設施的 PPMSE,還是電子系統營運者 PSE;一家公司可能同時承擔多個角色,完成其中一項不等於全部合規。

截至2026年11月4日,適用的電商貿易規則是 Permendag 19/2026。只使用第三方平台、經營自己的交易網站,以及從香港營運跨境平台,會走不同分支。先確認誰簽銷售合同、誰控制系統及貨物從哪裏發出,再決定申請路線。

重點摘要

  • 境內商戶自有交易設施時,會觸發平台營運者分類;不能因只售自家貨品就忽略 PMSE 許可。
  • PSE 管系統,PMSE 管電商業務;不同機關及不同完成證據須分開保存。
  • 境外平台的代表處門檻不是所有香港賣家的統一營業起點。
  • 2026年規則保留特定既有商戶過渡安排;新開業者不能自行套用。
  • 公司、產品、進口、消費者及稅務要求仍各自適用,平台接受入駐不會代替它們。

先把商戶、交易設施與電子系統分開

PMSE 是透過電子系統進行交易的商務活動;PPMSE 是提供相關設施的營運者;PSE 則著眼電子系統本身。以下矩陣是把 2026電商規則第4至9條 與 電子系統登記規則第2至4條 交叉整理的編輯判斷工具,並非政府新增分類。

實際模式 首先核對的責任 應取得的證據
印尼公司在別人的平台售貨 商戶營業資格、商品與平台入駐 相應 NIB、必要標準/技術文件及商戶審核
印尼公司經營自有交易網店 商戶兼境內 PPMSE;另查 PSE PMSE 業務許可、系統登記與商品文件
香港公司入駐印尼平台 境外商戶文件與跨境商品條件 來源地營業文件、查驗資料、收款及產品證據
香港公司營運面向印尼的平台 境外 PPMSE、PSE 及代表處觸發 系統責任資料、門檻計算及適用代表處文件

只使用他人的交易平台,不會自動使商戶成為該平台的系統營運者。 但若同時自建交易設施,便須重新分類;法律角色取決於實際功能,而不是網站名稱。

香港商戶與印尼自營網店,各自準備甚麼

印尼境內商戶須按所售商品或服務選擇 KBLI,即印尼業務分類;平台接納前至少核對貿易領域 NIB(商業識別號碼)及依法需要的標準或技術證據。 境內商戶自有 PMSE 設施 則被第7條列入 PPMSE,須核對 PMSE 領域業務許可,而非只把一般商戶帳號啟用。

如需建立印尼實體, 香港投資者在印尼設立公司 的底層工作包括股東、授權、公證法人程序與 OSS 資料;PT PMA 是外資公司身份,不能用來代替電商或商品許可。每項 KBLI 的外資條件亦要按真實活動核實,不能推定網上業務全部開放。

香港公司直接作境外商戶,應依第6條向接受境外商戶的印尼平台提交身份、來源地營業資格、交易銀行及必要產品證據;相關身份及資格資料另涉及獨立查驗要求。商品或服務描述須符合印尼文及出貨來源資訊要求。認證、查驗與平台附加文件應逐項列明,不宜只寄一張商業登記證便視作完成。

香港個人投資與香港公司持股的證據不同:前者提供身份及出資資料;後者須查公司存續、投資授權、簽署人及實益擁有人。文件認證、翻譯及有效期由適用規則和接收方確認,避免把「股東文件」與「境外賣家入駐文件」混用。

同一網上業務可能對應三條責任線 從實際交易模式分到商業主體、交易設施及電子系統,最後合併核對上線證據。 先識別實際交易模式 誰賣貨? 商戶與商品資格 誰供交易設施? PMSE 業務角色 誰營運系統? PSE 登記責任 合併證據後核對上線條件
三條責任可以同時適用;其中一項完成,不會代替其餘審查。

境外平台:代表處門檻與跨境售貨限制

依 第22至25條 ,境外 PPMSE 在一年內與至少1,000名消費者交易、向消費者寄送至少1,000件包裹,及/或流量達印尼互聯網用戶的至少1%時,涉及指定印尼代表的要求;門檻評估由部長組成的跨機關小組處理。這是 境外平台的代表處觸發條件 ,不能移植成所有商戶的免登記門檻。

門檻檔案要保存期間、消費者去重口徑、包裹及流量資料來源,並辨認數據屬哪個營運主體。若集團有多個網站、當地子公司或不同合同賣方,先整理責任圖,再向適用機關確認計算方式;不要自行以拆站或拆法人推定可以排除義務。

跨境平台安排境外商戶直接出售外國製成品至印尼,規則第23條列有每單位 FOB USD 100 的最低貨價要求,並設由部長決定的例外路線。這是貨價門檻,不是登記費;也不是所有本地網售商品的最低售價。應核對具體商品及例外清單,不能把運費、平台折扣或多件合單自行當作符合。

Social-Commerce 另有功能限制,包括不得在其電子系統內促成付款交易。若香港團隊計劃從內容推廣轉為完整交易平台,應在增加付款功能前重查模式與責任;業務名稱叫「社交平台」不會保護實際超出範圍的功能。

登記文件、成本與上線驗收要分項

PMSE 許可透過 OSS(網上單一申請系統)按活動提出;第19條規定核發本項業務許可不收費,即官方核發費 IDR 0。此口徑核對日為2026年11月4日,不包含設立公司、公證、地址、翻譯、獨立查驗、產品、付款及顧問服務等第三方成本;本頁不刊登未經批准的 HSJGlobal 服務價。

  • 商業檔案:法人或來源地身份、KBLI、地址、負責人、營業許可及產品證據;保存核發結果與未滿足條件。
  • 系統檔案:網站/應用程式、營運者、功能及資料處理說明;符合 PSE 條件者依適用路線登記並核對 TDPSE 記錄。
  • 消費者檔案:可聯絡的投訴渠道、交易條款及必要公開資訊;平台另處理商戶投訴、費用與合同透明度。
  • 營運檔案:收款主體、進口責任、出貨與退貨及稅務保存;數碼稅務的 PMSE 用語不表示完成貿易許可。

PSE 規則要求在用戶開始使用系統前辦理適用登記;境內與境外申請資料有差別,不能把境內 OSS 操作截圖當成境外公司的完整路線。順序應按身份確認、文件齊備、業務許可、適用系統登記及營運測試推進。官方沒有在本文所引規則提供所有項目統一完成天數,因此不承諾一日拿齊。

2026規則第73條保留符合條件的既有許可,第74條給規則生效前已透過平台從事 PMSE 的商戶最多18個月滿足第4條義務。過渡資格要留下原有經營時間及資料證據;新商戶不能把它理解為開業後一律有18個月免辦期。一般公司及銷售渠道的銜接可對照 網上賣貨的主體與渠道要求 ,本頁的完成標準則是角色和相應責任有完整對應。

依角色建立 PMSE 放行表,再安排上線

每個營運主體各列一行,填寫商戶、PPMSE、PSE及境外代表處是否適用、依據、責任人和完成證據。可不適用的項目須寫出原因;仍在申請的項目須標明受影響功能,不能以「公司已成立」統一放行。

先解決會阻止交易的角色或商品資格,再處理文件一致性與系統記錄。由平台店轉自有網店、香港直寄轉印尼備貨、內容展示加入付款,或達代表處門檻時,重新檢查受影響分支。這份放行表是企業內部控制工具,不能代替主管機關對個案的決定。

常見問題

只有產品介紹、沒有網上訂單的網站也要登記嗎?

應按實際功能核對。沒有購物車不代表一定排除 PSE;如有服務提供、電子交易相關個人資料處理或其他列明功能,仍可能落入系統登記範圍。

網站外判,技術公司是否自然成為登記人?

不會只憑外判合同決定。應核對誰向用戶提供服務、管理系統及承擔責任,並讓技術商提供所需系統資料。

同一集團有香港平台和印尼賣家,可只用一套文件嗎?

可以共用已核實的集團背景,但各法人角色、合同、許可及收款證據要分開。香港母公司的文件不能代替印尼賣家的營業資格。

不再經營網站,是否只需停止付款給主機商?

還要處理適用的停業通知、資料更新及記錄保存;PMSE 新規第26條列明相關經營者透過 OSS 提交結束業務資料。